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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禄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富强滨州”建设中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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