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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7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20年9月1日任命:
  孔宪军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海永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胜伦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云霞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素洁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董志霞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景晨光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海永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胜伦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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