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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起海洋公益诉讼案宣判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王海华报道)近日,记者从无棣县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胡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胜诉,无棣县法院判决胡某缴纳修复海洋资源环境等费用58万余元,现已生效。据悉,该案系全市首起海洋公益诉讼案。
  经依法审查,2019年7月初,胡某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辽宁省绥中县附近海域非法开采海砂8000余吨至滨州港海域欲出售牟利被查获。经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联合评估鉴定,海砂资源损失65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失约12万元。无棣县检察院于2020年6月5日依法向无棣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现被告人胡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交纳相应款项,并积极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的资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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