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9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20年10月30日免去:
  刘志涛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兆海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