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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出10名“四有法官”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丁春晓通讯员尹晓宁报道)11月10日下午,全市法院“四有法官”颁奖仪式在滨州市中院举行。
  10位法官获得“四有法官”荣誉,他们分别是无棣县人民法院鲁北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付金良,阳信县人民法院商店人民法庭庭长张成峰,沾化区人民法院下洼人民法庭庭长刘建国,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刘洋,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二级法官张珊,博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舒志喜,邹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学勤,惠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宋志勇,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一级法官孙春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张莹。
  据了解,为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同时讲好法官故事,展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今年9月,滨州市中院开展了“四有法官”选树宣传活动。“四有”即“有理想、有担当、有实绩、有正气”。经过初选、网络投票、演讲展示等环节,最终从全市326名员额法官中评选出10名“四有法官”。他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惩恶扬善,弘扬正义,将青春和热血挥洒在法院工作一线,在平凡岗位上谱写了捍卫公平正义的赞歌。
  (详细报道见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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