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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进公园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志愿者在新滨公园、文化广场、新立河公园、中海公园、喜鹊湖公园等公园广场集中进行了普法宣传,发放了《民法典十大问答》等13类宣传材料,并向市民讲解了宪法基本知识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另外,还在6处公厕LED屏播放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等主题宣传内容。(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任斐通讯员王学芳张磊李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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