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抓牢党建工作的“责任链条”
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细,机关党组织抓主责主业不严,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不紧,没有形成制度化、标准化的责任落实体系,是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为此,博兴县从党章党规、准则条例入手,对各级涉及机关党建的政策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在理清吃透对组织建设、理论武装等七项工作有关要求后,抓住三个关键层级,制定了《博兴县直机关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机关党建的20条责任、56项工作,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以知责明责倒逼履责尽责。
“‘责任清单’以量化、细化、流程化的方式,对谈心谈话、党课教育、民主评议等11项党务工作,制定了路径式工作流程,为我们党务工作人员提供了科学规范、有操作性的方法步骤和工作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茂学说。
为保证“三张清单”真正发挥作用,博兴县还编印了《机关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党建档案资料工作管理规范》,细化了班子建设、工作制度、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标准要求,并以《博兴县机关党务干部管理办法》为制度保障,组建了119人的党务干部队伍(含专职48人),先后开展了业务比武、技能练兵3次,从制度建设和队伍能力上保证了“三张清单”的落地见效。
自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各项责任落地生根,博兴县还配套建立机关党务督查工作机制,以机关党务干部为主体建立人才库,通过常规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先后2次对79个县直部门开展党务督查,通过对六大类28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先后发现问题335个(条),向有关党组(党委)“第一责任人”发出《整改提醒函》59件(次),实现问题整改销号100%。
同时,博兴县还以“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与市级标杆党支部创建、单位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等结果挂钩,有力推动了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博兴县“经常抓、抓经常”这一工作机制,构筑起了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各层级有效协同、党务工作整体联动的“三位一体”新格局,为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机关党建“风向标”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