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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委编办
“四不两直”方式督导“三定”规定落实情况
  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张路报道)“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博兴县委编办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认真部署,落实要求。按照市委编办安排部署,博兴县委编办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第一时间起草了《关于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就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人员转隶、干部队伍建设、机构整体运行等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撰写情况报告。
  实时评估,加强整改。博兴县委编办成立了以副主任为组长的督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选取镇(街道)及部分县直部门进行落实情况评估,确保各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人员配备按“三定”规定运行。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要求立即整改并实时复查,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提升效能。机构改革后,博兴县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三定”规定厘清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各系统各行业职能转变,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各单位在“三定”文件规定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提升了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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