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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房”持续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刘杰报道)今年以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用“公平、规范、高效、廉洁”工作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打出信息公开组合拳,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度与广度,突出亮点特色,持续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做好“规定动作”,打好信息发布的底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梳理现有流程规范,及时修订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相关模板,确保从交易平台发出的政府采购交易信息一律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规定的格式编辑发布,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规范落实到位。
  做精“自选动作”,彰显信息公开的特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规定的交易信息格式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增示了所有供应商得分情况(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加分)、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供应商业绩、资质及证书等)以及未中标(成交)原因,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最大限度保障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彰显了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平台特色。
  做优“创新动作”,增添政府采购的亮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用全流程电子化技术手段,由系统自动抓取所有供应商得分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证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资料,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有效防止内容信息删减篡改,提高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设了网上不见面开标直播厅,供应商足不出户可网上直播观看开标全过程,实时公开查看供应商名单、远程解密及投标报价情况,实时跟踪查看评审进度,第一时间推送投标(报价)无效原因及成交结果,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阳光交易·智惠滨州”服务品牌为标准,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创新交易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交易市场透明度,不断增强各方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的“阳光房”,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富强滨州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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