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关于强化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进入冬季以来,国内零星本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加之春节临近,返乡人员明显增多。农村地区防控能力相对薄弱,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春节,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防控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强化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范围。本通告中返乡人员主要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以及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二、提前报备。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向村(居)委会报备个人行程、从事工作和基本信息,其中疫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返乡。
  三、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从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村(居)委会负责查验。
  四、规范健康监测。返乡人员返乡后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五、强化重点地区管控。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达后需马上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返回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间隔24小时),第7天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
  六、异常情况处置。返乡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可疑症状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就诊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时要向接诊医生说明旅居史。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