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现代财政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的深刻变革。2020年,邹平市经过一年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全市基本树立起了“花钱必问责,无效必追责”的预算绩效意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幅度提高,为推进邹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强的财力保障。
2020年,邹平市作为全省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县、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示范县,通过刀刃向内“流程再造”,拧紧预算管理“水龙头”,将年初预算的460余个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做精做细做实做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邹平市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做法被省财政厅推广。
具体工作中,邹平市委、市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邹平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随后根据实际印发了《邹平市市级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规程》《邹平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在推进实施过程中,紧紧抓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事前重在扎紧关口、事中重在监控纠偏、事后重在评价问效,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事前重在扎紧关口,建立起事前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先行先试,选好“点”:部门整体试点单位由2019年的6家增至2020年的32家,占一级预算单位的50%以上;对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孝妇河奖补项目、农村小学生免费乘车项目等进行了财政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以点带面,拓宽“面”:在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邹平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9个制度办法,将事前绩效评估拓展到所有新增项目。通过“点”“面”结合,让“预算”先“预事”成为共识,极大提高了政策和项目实施的精准度。
事中重在监控纠偏,深入细致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审核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夯实绩效目标的编审责任,在预算单位和市财政局“双审核”基础上,选择部分单位进行第三方审核,压实绩效目标编审质量。实行预算部门的日常监控与财政部门的重点监控相结合,将列入年初预算的460余个项目全部纳入日常绩效监控范围,财政选择10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6个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重点监控资金拨付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于资金拨付缓慢、效率效果差的项目坚决调整预算。
事后重在评价问效,倒逼财政项目和预算资金高效运行。邹平通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倒逼财政项目和预算资金实现了高质量、高效能运行。夯实财政重点项目运行质量,做好“加法”。通过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出整改建议62条,调整项目或政策20个,完善制度办法5个,调整或收回金额3990万元。积极将绩效管理与资金拨付挂钩,做好“减法”。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全覆盖”和事前绩效评估的全面启动,实现了对预算的硬约束。例如,邹平市财政局对孝妇河占地补偿、农村小学生校车安全补贴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通过评估暂停或者暂缓财政支出2900余万元。
全过程“阳光操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邹平将是否开展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坚决不列入预算,对效率低下、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支出坚决调整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坚决予以压缩预算。公开和上报齐推进,做好绩效管理社会监督。按照“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将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信息随预算公开,将各单位自评情况与决算进行公开,市财政选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重点项目自评报告和20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政策)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人大进行了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