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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黑恶势力疾恶如仇 面对诉讼改革创新担当
——记滨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崔春燕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康曌通讯员李坤辉
  从检十八年,一直奋战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第一线。勇敢无畏,擎法律利剑,维护公平正义;无私担当,怀满腔热血,守护公共利益。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崔春燕,以执着的精神、公正的信念、忘我的奉献,在检察一线谱写了一曲“柔肩担正义、睿智谱新篇”的动人之歌。
  面对黑恶势力,她是疾恶如仇的战士
  生于1978年的崔春燕,身体瘦弱,看似弱不禁风,但一到办案环节,尤其是面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就自带一股凛冽之气。
  “我不敢直视崔检察官的眼睛,”说这句话的,是一名膀大腰圆的犯罪嫌疑人,“她的眼神里有一股正义的力量,让我畏惧,最终还是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正义的眼神,绝非一朝之功练就,背后是在检察一线多年的历练。
  崔春燕2002年7月被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到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7年6月考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从事公诉、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一干就是18年。
  2013年6月,崔春燕到侦查监督处任职,任职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指导全市侦查监督部门批捕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1000余件。对每起案件,崔春燕都仔细阅卷,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作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负责人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崔春燕一直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打击黑恶犯罪最前沿。
  黑恶势力犯罪不同于其他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往往心狠手黑、不计后果。“我也曾被人威胁过、跟踪过。”崔春燕说,“每当这时候,我也担心连累到家人,但穿上这身制服,一看到庄严的检徽,我就无所畏惧,下定决心跟他们斗争到底。”
  凭着过人的胆识,崔春燕带领全市两级侦查监督部门共批捕涉黑恶犯罪分子256人,并带领办理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以王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以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组织成员全部批捕,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面对诉讼改革,她是创新突破的智者
  2019年11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崔春燕主动请缨到第三检察部,挑起了全市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担。
  对此,朋友和家人很不理解:已经在侦查监督岗干出了名堂,得了不少奖,为什么要出这个头?崔春燕只是微笑以对:“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量大、任务复杂,在这种关键时候,咱不能退缩,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次挑战吧。”
  上任伊始,崔春燕就大胆创新,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带领公益诉讼团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并主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实现了市级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零的突破。
  针对野生动物资源不可恢复的现状,崔春燕与团队探索提出“公益劳动”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崔春燕倾心用力,践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承诺。她指导博兴县院倡议成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形成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合力,建立了跨流域保护联动机制,为小清河复航工程护航。指导无棣县院办理了我市首例海洋公益诉讼案件,并以此为契机,与青岛海洋地质研究院合作成立“海洋公益诉讼共建基地”,携手打造守护海洋生态文明的共同体。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崔春燕更是马不停蹄,指导滨城区院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因及时建议行政机关在媒体上警告消费者暂停使用查获的涉嫌不合格的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面对民生民利,她是分毫必争的裁判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大到我们呼吸的空气,小到一份外卖,都涉及公民共同的权益,需要每个人捍卫。崔春燕带着她的团队,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征途上勇往直前,从未退缩。
  食品药品,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来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崔春燕带领团队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针对违法少征、免征、停征各类税费,违规获取养老金等问题,崔春燕开展专项监督。其中,滨城区院在办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案件时,为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和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组织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三地公安、法院、司法、人社等9个职能部门签署《关于建立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出台《跨区域涉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作机制》,建立全市首个跨区域涉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作机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2019年以来,崔春燕坚决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精神和《决议》要求,共办理等外领域案件42件。她协调惠民县院、开发区院,针对辖区存在的危桥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维护了交通安全;与第四检察部联合开展“守护校园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相关单位雇佣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校园交通安全等问题发出未成年人领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6件,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环境。
  自2007年至今,崔春燕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滨州市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滨州市杰出青年卫士”“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等称号,并多次被市院嘉奖,记个人三等功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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