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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孟海洋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市普法办公室制定发布了《滨州市市级国家机关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全市62个市级国家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人民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和重点普法活动安排。
  《清单》分为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两个板块,共性清单的内容主要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十四五”规划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开展普法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本部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并落实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12项内容。
  个性清单则根据职能不同主要涉及62家重点单位,详细列明了各单位年度重点普法任务、宣传内容和重点普法宣传活动等内容。《清单》中还明确,市普法办公室将及时督促工作开展,及时评价工作成效,并将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法治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和配套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普法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法治滨州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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