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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来滨调研
  (上接第一版)
  王良指出,我省制定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促进黄河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体现山东价值,彰显山东作为,贡献山东力量的现实需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立法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难点、痛点、堵点,切实加以解决;要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山东实际,搞好制度设计,制定相关标准;要强化法治思维,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推动保护制度实化、细化、硬化,落实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要求,高水平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课题研究和地方立法工作。
  王良强调,县乡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制度平台和有效载体。要发挥县乡人大最知民情、最通民意、最接地气的优势,鼓励支持县乡人大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在创新基层民主决策、丰富代表活动载体、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做好推广,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其间,调研组还专程到渤海革命老区纪念园参观学习,接受了党史和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教育。还到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黄河楼进行了参观调研。
  王立勇、刘春华、李长海、张毅等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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