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张丹通讯员赵惠娟王志学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滨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12日,督察动员会在滨州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李喆、副组长姚云辉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永祥主持。
李喆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对10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对7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0个市开展了“回头看”,首次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动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李喆强调,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将重点督察滨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更加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佘春明表示,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滨州开展督察工作,既是对滨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面督察和检验,又是对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把脉问诊,更是引领我们走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的重大机遇。全市上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务必全力配合协调,强化服务保障,务必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务必注重常态长效,强化统筹兼顾,全力以赴做好支持配合保障工作,系统治理解决好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谐共赢,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滨州力量。
会上,姚云辉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督察组全体成员、滨州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5月12日至6月1日进驻滨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43-3160986,专门邮政信箱:滨州市第A00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滨州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