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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资讯》头条刊发我市人大经验做法
  (上接第一版)
  组织前期审查,提出意见建议。202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完善监督方式,责成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对市政府起草的《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初稿)进行前期审查。在审查前,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向财经委组成人员发出了关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做好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初稿)前期审查准备的通知,要求全体组成人员结合实际对滨州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进行研究思考。12月8日,市人大财经委召开会议,对市政府编制的《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初稿)进行了前期审查。结合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滨州实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所急所需所盼,提出了6个方面总体意见、35条具体修改意见,印发市政府研究参考。市政府对相关建议全面予以采纳。
  会议认真审议,依法作出决议。2021年1月26日至29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在滨州召开。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市政府编制的《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又进行了初步审查。各代表团对市政府关于纲要草案的说明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市政府编制的纲要草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在此基础上,市人大财经委结合人大代表审议、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向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作了《关于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市政府制订的规划纲要草案。在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体代表通过电子表决,依法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了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的工作计划,确保规划纲要落实。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打通坚持“三者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平台和有效载体。完善“监督链”,增强实效性,是坚持“三者有机统一”的有效实现形式。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实践让人大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人大监督滨州模式、滨州样板。下一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三者有机统一”的要求,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加强具体路径的探索,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开拓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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