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承担“83”工程牵头任务1项,《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牵头任务7项、本部门主责主业9项。
大力实施城市增绿攻坚行动。新建南新开河城市公园1处,天琴湖、剑湖、雅居园等口袋公园及节点11处。新建环中海西路、黛溪湖等水景步道5条、7.38公里,实施新立河黄河十二路、黄河十五路桥下通行工程,对渤海十八路、黄河二路、新立河西路等20条道路的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黄河大道彩叶林带,对黄河防汛用房实施提升改造。开展主城区园林绿化遥感普查。对文化广场、新滨公园、中海公园等公园广场设施维修更新。对彩虹湖公园、中海公园等水域进行清淤治理。
巩固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推进村镇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率达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强化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科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城区购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3000个、分类运输车辆10辆。滨城区至少50%以上、其他县市区至少30%以上乡镇(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深入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完成主干道及城市出入口周围建筑外立面整治。完成《滨州市主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修编。实施主城区架空线路下地二期工程,完成通信电力管线三年整治任务。加大违建治理力度,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开展“城市十乱”集中整治月活动。
着力提升环卫保障能力。确保市管区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100%,深度保洁率达87%以上。滨城区、惠民县、博兴县新建公厕17个。
持续加强路灯亮化建设。实施渤海十八路、中海片区景观亮化提升改造、路灯箱变集中更新、新立河公园照明设施改造等项目。
逐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制定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度平台案件公示制度和考核细则。无棣县、沾化区年底前建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度平台。
配齐配强城管执法队伍。配齐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1支执法中队,每个执法中队至少2名队员挂钩社区,每名执法队员至少联系3个住宅小区。
全面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制作专项督导。出台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
创新优化便民服务举措。主城区新增城市道路及公共设施指引牌148个。探索建设集多种便民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滨州样本“城市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