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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交出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高分答卷
  ■印发实施3个专项方案,对53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提标改造,对185家重点企业生产调控。
  ■完成全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公示,对8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加密监管。
  ■落实无人机巡湾、地下水重点敏感区预警预测监控等6项生态环保惠民工程。
  ■争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千里眼计划2.04等4个全国性试点,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滨州样板”。
  ■全市上半年优良天数比例为62.4%,同比改善0.3个百分点(增加1天),在全省列第4位;水质指数为6.7191,全国排名较2020年前进7个位次;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达标,水质改善幅度连续3个月列全省第1位。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报道)7月29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1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从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生态环境管理创新举措、改革成果,生态环境监管“大排查、大整改”系列专项行动及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五个方面介绍了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凝心聚力,围绕部、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部署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工作重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担“83”工程及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2项,本部门重点工作5项。印发实施了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联防联控3个专项方案,对53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提标改造,对185家重点企业生产调控;加大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力度,投入资金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成全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公示,对8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加密监管;落实了无人机巡湾、地下水重点敏感区预警预测监控等6项生态环保惠民工程。目前,重点工作超时序进度(A类)4项,按照时序进度(B类)13项。
  为稳步推进重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致力于环境治理模式创新,通过积极对上沟通,上半年共争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千里眼计划2.04等4个全国性试点,通过有益探索实践,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滨州样板”;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书面材料、热线等6种方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实行9个档位最高20万元的奖励,切实调动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性;印发实施滨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积极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会介绍,我市今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水、大气、危固废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大排查、大整改”系列专项行动,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62起,罚款8937.48万元,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5人,刑事拘留38人。同时,依托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网、“双随机”抽查系统等平台进行常态化监管,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通过监管方式的优化,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数据获悉,2021年1—6月份,全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X)、臭氧(O3)平均浓度综合指数5.11,同比改善7.4%,优良天数比例为62.4%,同比改善0.3个百分点(增加1天),在全省列第4位,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2天,在全省列第7位;水质指数为6.7191,全国排名较2020年前进7个位次。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达标,水质改善幅度连续3个月列全省第1位,总体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率21.5%,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位;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新增完成284个村,巩固提升143个村,截至6月底,已完成治理216个村,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发布会还通报了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及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相关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整改中。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全面助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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