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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 压实责任 坚决改善邹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邹平市1—6月份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倒数第18位,为有效改善水质,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特此承诺:一是加快水质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新增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对11个原有县控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扩项,建设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实时监控汇水水质。增加河段监测频次,重点河段主要水质指标每日通报一次,准确掌握水质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全面压实属地部门企业责任。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河道巡护及清理,严查直排、漏排、混排现象,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对97个排口逐一建立“口长制”,明确河道沿线排污责任人的包保职责,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加快实施水质提升工程。对河道沿线7家污水处理厂及废水直排企业进行提标改造,确保9月底前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6项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实施杏花河、胜利河断面达标与水质提升工程,8月底前恢复河道生态。四是凝聚断面水质联防联控合力。在全市各镇街设置河流内控断面,明确属地、部门、企业职责任务,严格环保执法,严打环境违法,严肃追责问责,汇聚工作合力,推动水污染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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