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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质量强市 共享美好生活
我市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李娜报道)9月是全国“质量月”。近日,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载体作用,不断推动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了解,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市共享美好生活”。
  根据《方案》,我市各级各部门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并结合各自工作计划,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宣传、质量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发动社会不同层面,全方位参与“质量月”活动,烘托全社会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氛围,打造我市质量发展新生态。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质量提升现场观摩会,展示我市质量发展成就,传播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立滨州质量新形象。邀请质量工作绩效突出的县(市、区)、市直部门、产业园区、企业作主旨演讲,介绍成功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中裕食品。运用全媒体手段开展质量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质量月”活动,讲述鲜活质量故事。组织质量服务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质量开放日”等活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提升全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意识,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聚焦质量提升行动。围绕重要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继续深化实施农业、食品药品、制造业、日用消费品、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等八大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品质鲁药”建设活动。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持续提升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指标评价体系,提升公共服务监测水平。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监测分析,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质量提升小组等活动,推动企业构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经验推广活动,开展“质量标杆”遴选及经验交流活动,培育一批国家、省质量标杆,弘扬先进,广泛交流分享诚信、稳重的地方特色质量管理经验,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全面质量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行业间质量交流互鉴,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深入基层,组织发掘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先进事迹,开展向各行各业优秀一线质量工作者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学习借鉴青岛、烟台、聊城“一站式”服务试点经验做法,指导各县(市、区)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探索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时限等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探索研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标准。协调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开放专业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跨区域服务。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质量实事,做好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产业、中小企业、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帮扶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突出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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