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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出台党政机构职责分工协调办法
  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张弩报道)为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有效解决部门之间对“三定”规定和有关职责分工文件的表述理解不一致等情况而出现的争议问题,近日,博兴县通过深入学习论证,出台党政机构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办法,为提高行政效能,有效解决部门职责争议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办法》分为总则、部门协商、机构编制部门协调、监督检查和附则共5章,37条。重点明确了协调的原则、适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规范了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工作遵循符合改革方向、服从工作全局,权责统一、科学高效原则,由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职责分工的协调,并对职责分工的协商工作进行指导。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用制度来规范职责分工协调工作,及时化解部门职责分工争议,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确保部门科学高效履行职责,提升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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