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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选学用”结合培养 “法治带头人”
“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已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200余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夏华玲报道)今年以来,我市坚持“选学用”三结合,积极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积极助推法治乡村、法治滨州建设。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细化标准、严格推选,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由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推荐至司法所,挑选出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牢、法治能力强的候选人,经过审核、公示等严格程序,评选出本辖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截至7月底,7个县(市)区和1个市属经济开发区,共推荐选拔“法律明白人”3865名,“法治带头人”3414名,实现两支队伍人员100%全覆盖。
  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原则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学习模式培训“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各县(市)区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征地拆迁等基层生产生活实际案例,面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授课和释法答疑,积极开展本县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教育,并发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加入本县区的法律顾问微信群、普法学习微信群,定期交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利用“滨州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线学习培训考试,考试培训合格的发放《合格证》。截至8月底,已完成全市3865名“法律明白人”和3414名“法治带头人”培训和考试,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各县(市)区积极践行“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的优势,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村(社区)的事务管理,深入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参与各类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2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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