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21年10月22日任命:
张诗卿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耀伟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然深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琳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慧莲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牛立敏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张发荣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王胜伦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戚立明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孙德国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牛淑华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建彬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诗卿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慧莲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张魁海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牛淑华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然深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王胜伦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洋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发荣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程纪寒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海云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小巧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