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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妇联:
立足家庭主阵地 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
  2021年,市妇联立足家庭主阵地,以“建设法治滨州·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切实履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本职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规范运行,普法有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主席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维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将普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健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和部门法律法规学习。本年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6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2次。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落实依法决策。建立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三名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市妇联法律顾问。牵头编制《滨州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经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后,于12月21日提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
  建设法治机关。将法治文化纳入机关文化建设,在显要位置设立法治宣传栏;设立法治图书角,便于机关人员学习、查阅,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突出重点,普法有温度
  广泛宣传重实效。线上通过妇联系统“一站两微四号N群”、省市广播电台《周末说法》《普法时间》栏目,线下以“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美丽庭院”创建为载体,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年度内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法律法规知识巡讲106场,培训8425人次。
  巾帼维权强队伍。组建了由438名各级妇联干部、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等组成的巾帼“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免费为有需要的家庭及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各级妇联接待来电来信来访265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完结率100%。
  示范引领好家风。深入实施“百千万家庭共成长计划”“家庭教育2411工程”,常态化选树“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1.2万个(人),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巡讲177场次,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维护权益暖民心。在受理妇女维权来电来信来访时,把解决涉法问题与解决妇女法律知识缺失结合起来,将维护妇女权益的过程作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打造“爱心驿站”“警释法·她说理”“梨嫂调解团”“爱传棣”“平姐帮帮团”等妇女儿童维权品牌,协调发出全省法院系统首份“督促监护令”,对犯罪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帮教。“爱心驿站”被列为全市第一批“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入选“2020年度山东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多措并举,普法有力度
  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确保法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始终体现性别平等原则,从源头上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月29日,协调市人大到滨城区、阳信县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优化尊重妇女重视儿童的社会环境。
  健全联防联动机制。联合市委政法委等九部门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坚持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
  建立家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积极参与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市县两级妇联组织均与同级法院建立了家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妇联参与调处家事纠纷7705件,诉前和解3066件。
  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今年以来,全市7个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围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婚姻危机干预等内容,开展婚前辅导培训及主题宣传活动122场次,27091人接受婚前辅导;申请离婚登记7949对夫妻中6699对接受婚姻家庭关系及离婚调适辅导,占申请离婚登记总数的84.3%;通过辅导,当事人取消或暂缓离婚登记4036对,占比50.8%。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婚姻家庭辅导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法规、婚姻家庭知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服务,助力平安滨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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