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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4月30日
滨州法院开展“三个效果”相统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报道)2月8日,记者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全市法院将开展“提升‘三个效果’,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作为执法司法理念和价值追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具体案件中,更好履行新时代司法工作职责使命,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以实现政治效果为前提,坚决做党的事业的捍卫者。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永葆忠诚本色;主动融入发展大局,通过卓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实现社会效果为追求,坚决做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坚持“门要全开、单要全收、事要全解”,广泛听取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怨;持续推进诉讼服务升级,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以实现法律效果为底线,坚决做宪法法律的执行者。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行为,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坚决解决司法不公、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活动将从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对照查摆问题、开展专题讨论、服务企业发展、举办主题演讲、典型案例评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等六个方面进行,并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任务结合起来,再推出一批彰显司法为民的便民利民举措,不断规范法院干警执法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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