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特点的认识,人群密集的场所具有较高的传播风险。大型商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成为病毒传播的“高危地带”,如果不注意做好防控,很容易出现聚集性病例。
记者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自本轮疫情出现以来,我市要求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严格执行《大型商场、超市新冠肺炎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场、超市等的疫情防控,分别对商家、员工、顾客提出了明确的防控防护措施和要求。
商家应做好员工、顾客监测检查,及时做好消杀,减少聚集
《指南》要求,商家要负责做好员工和顾客的健康检查。其中,员工要自觉接受管理者实行的晨、午检;检测体温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商场、超市应在入口设置检查点,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督促指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体温检测的人员,可拒绝其入场;发现体温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应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并劝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要保障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每天定期进行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按钮、门把手、柜台、扶梯扶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也可采用75%乙醇进行擦拭;确保洗手设施正常使用,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强化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收集装置,及时收集并清运。
同时,暂停或减少会议等内部聚集活动。合理引导分流顾客,避免聚集和长时间逗留。并强化健康知识宣传。员工应接受管理者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的培训;明确防控措施和岗位职责;提高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防控知识。
商超员工在上下班和生活中,应参照通用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指南》提出,商超员工在上下班和生活中,应参照通用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驾乘私家车上下班;如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触摸车上物品;做到勤洗手,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用手接触口鼻眼前,必须进行手卫生;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在工作过程中,员工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散装食品销售等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手套。
顾客去商超购物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驾乘私家车前往
对于顾客而言,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进入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医用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去商场、超市购物时,建议步行、骑行或驾乘私家车。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触摸车上物品。
同时,要注意手部卫生。从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返回后,以及咳嗽、握手之后和饭前便后,应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用手接触口鼻眼前,必须进行手卫生;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
此外,打喷嚏或咳嗽时,要注重咳嗽礼仪,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