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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加快推动项目开复工工作指引
  (上接一版)
  加强运输车辆和物资管理。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申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切实保障项目开复工建设所需物资供应。对外来运输车辆,由物资接收单位派出接驳人员持车辆通行证(一车一证)全程“点到点”到周转站接货。对进口物资,要落实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外地运输车辆离开辖区需由项目单位接驳人员携带车辆通行证全程“点到点”护送到高速出口,并做好车辆通行证回收及上缴工作。
  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凡发生疫情的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复工须报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同意,并经专家评估。按照疫情防控规范,对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成立专门消毒消杀队伍,实行每日两次消杀作业,切实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
  建立疫情处置预案。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建立疫情处置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工作流程、现场处置要求,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做好体温计、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防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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