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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每个村(社区)将培育至少一名“法治带头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夏华玲报道)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培育至少1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
  我市将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轮训计划,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推动培训全员覆盖。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上岗后,将开展“送法入家”“普法助民生村居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系列活动,紧扣身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还将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协助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村(社区)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巩固脱贫等村级事务的法律体检,配合做好法治需求收集、基本法律解答、救济途径指引等日常工作。
  在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方面,他们将帮助制订村(社区)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环境整治、孝亲赡养、空间治理等自治事项转化为村(居)民共同制定遵守的行为规范。他们还将发挥崇德尚法的表率作用,带领家庭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制定法治家规家训,带动身边群众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针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我市将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评估奖惩机制,各县(市)区对评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推荐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发展培养党员、普法工作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进行适当补助,加大对优秀“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充分激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发生违法乱纪行为或评估不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及时清退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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