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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明确六个方面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斐通讯员杨书然吴国强报道)为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住建局制定下发了《滨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疫情防控细化为防控体系建立、人员管理、施工现场管理、采购管理、应急管理和监管管理等六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疫情防控职责、措施,切实压实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着力推动项目防控体系建设,筑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网。
  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
  《指南》明确,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要结合项目实际,制订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应对突发状况。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岗位责任等,《指南》也进行了一一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指南》要求,各项目应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应急处置小组等,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施工现场如发生涉疫情况,项目部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暂停施工并封锁现场,并统计汇总近14天的出入人员名单;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项目人员隔离期间,所在项目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保障必要的生活物资;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终末消杀,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所有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指南》明确,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禁止所有人员随便出入。对施工现场固定的管理、施工人员,设置唯一出入口,并设立检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新入职的人员,首先要通过“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是否存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或旅居史,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或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各施工现场不得私招乱雇、不得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并持续开展施工现场人员排查,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和健康监测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项目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项目人员配发防护用品,并建立物资发放台账,切实做好人员防护。
  施工现场各场所定期通风换气、清洁卫生和消毒,公共场所一日三消
  依据《指南》,各个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公共场所一日三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电梯(施工升降机)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按照需要储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剂、智能体温检测设备、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需求。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工作业,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项目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建局将狠抓《指南》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全面落实,稳步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构建齐抓共管防疫新格局,为全市疫情防控形式持续好转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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