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刘孟田报道)疫情防控背景下,“关押难”、“提审难”、“面对面取证难”等各类难题交织,使刑事检察监督办案工作面临未有之“难”局。面对该形势,博兴县检察院积极适应,以创新为引领,更新理念、探索机制,破疫情“难”局,实现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创新办案模式,解决“面对面”提审难题
羁押场所人员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减少人员流动,避免“面对面”是进行防控采取的重要手段。但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检察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提审复核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绝不可能因为疫情省略,而案件办理更不能停摆。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博兴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率先在看守所安装视频讯问设备,借助网络技术远程连线,保证办案、防疫两不误。在疫情之初,该方法解决了提审难题,博兴县检察院案件无一超期,审结率更无降低。
在此期间,博兴县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务刑事案件,2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7天提起公诉,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博兴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博兴县检察院量刑建议,案件提速不降质。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远程提审成为检察工作的日常,但在多单位共用一台设备的情况下,预约提审就成了“老大难”。特别是审查逮捕案件,七天的审查期限根本无法保证每案讯问复核的实现。对此,博兴县检察院因案而异,注重对审查逮捕案件的书面审查,强化讯问必要性,灵活运用提审讯问与书面听取意见。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仅书面听取意见,即检察人员将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文书和听取意见提纲送至看守所,由犯罪嫌疑人手写书面意见后再转送出来,全程走纸质程序而人不接触。由此,检察人员到看守所提审的工作量减少了百分之八十,从根本上缓解了提审难。
此外,博兴县检察院针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远在外地疫区无法接受讯问的情况,探索了以微信方式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视频交流方式讯问听取意见的新形式。
更新司法理念,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在疫情防控期间,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和繁琐的检查程序,“关押难”成为刑事侦查办案的难题。而“慎押”政策之落实恰恰可破解关押难题。
为此,博兴县检察院主动承担刑事诉前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严把审查逮捕标准,以“慎捕”的积极作为,促使公安机关少提请逮捕,引导公安机关减少刑事拘留措施的适用,能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尽量不用羁押强制措施。
疫情防控以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人数降低40%,博兴县检察院逮捕率只有31%。同时,博兴县检察院结合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于已逮捕案件积极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降低羁押率。2021年博兴县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取保候审21人,审前羁押率为33.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与此同时,博兴县检察院通过专题报告等形式,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积极引导、传导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占基层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达50%以上的交通肇事、轻伤害刑事案件原则上不拘留不报请逮捕,客观上大大降低了提捕率、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刑事检察办案效率、质量、效果有机统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提高办案效率,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
疫情防控以来,博兴县检察院简化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程序,对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简化相关文书、简略相关程序,特别是速裁程序,文书简要,开庭可以省略法庭举证和辩论程序,通过视频开庭就可以取得不错的效果。此外,将是否认罪认罚作为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评价的重要因素,对于真诚认罚认罚的嫌疑人原则上不批准逮捕,进一步降低羁押率。今年以来,博兴县检察院推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5%以上,犯罪嫌疑人服判,被害人信服,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尽最大努力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