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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完善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体制机制
我市全力打造创新创业载体升级版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淑霞通讯员胡光武报道)为加快产教融合型、实业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大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近日,市科技局制定印发《滨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滨科字〔2022〕17号),全力打造众创空间升级版。
  据悉,众创空间是支持早期创新创业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是搭建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的重要创新创业载体。主要服务于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2019年1月,市科技局制定出台《滨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滨科字〔2019〕7号),启动我市众创空间培育建设工作。该办法出台以来,在推进我市创新创业深入开展、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相衔接的培育梯队,成功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市服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6家,市级备案众创空间13家。2021年12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批复我市建设省级开放式大学科技园试点。
  新的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鲁科字〔2019〕70号)相关规定,按照《中共滨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双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滨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是调整优化备案条件,进一步明确市、县区科技部门管理职责,健全完善日常管理、绩效评价、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等内容,着力解决我市众创空间存在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型企业孵化能力弱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市级众创空间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双型”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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