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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主任会议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晋鑫报道)5月20日下午,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主任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副主任王方正、栾兴刚、郑玉梅、王庆霞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制度》《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规定》《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和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议批准了新修订的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废止了《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审议通过了滨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名单。
  宋永祥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上半年工作决胜攻坚的重要阶段,抓紧做好各项工作,对确保届首之年开好局、起好步非常重要。要锚定目标干,紧盯全年、半年目标,把任务目标砸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节点,年度指标季度算、季度指标月度算、月度指标日常算,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规范精准干,抓好制度执行落实,保证每项工作都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精细精准,要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把切实可行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固化应用,确保管用有效,全面提升常委会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创新方法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1+11868”工作体系和“13+N”创新内容,深入思考“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人大怎么干”,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方面工作创新发展,催生出更多“首次”“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示范的“滨州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各位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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