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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
我市开展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清春报道)近日,市文旅局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领域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和“谁出版谁负责”“谁制播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
  通知明确,本次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及相关新媒体等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主页面、内文、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剧目、纪录片、动画片、广告及宣传品的片名、片头的制作单位名、字幕、演职员表等用字。在整治工作中,要对以上内容汉字使用不正确、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味,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字体及时进行清理。
  通知要求,对于此项整治,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开展用字情况检查;压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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