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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法院多点发力打造环资审判新格局
  滨州日报/滨州网无棣讯(通讯员报道)近年来,无棣县法院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机制,妥善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建设强优富美新无棣提供样本,被市中院确定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利用区位优势,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
  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结合无棣县生态资源保护区位优势,2020年5月11日,该院在鲁北开发区(北海)人民法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法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专门出台《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将涉及环境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辖区保护区和工业园的重点突出类型案件纳入受案范围,实现环境资源审判集中化和专门化审理。制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方案》等制度规范,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该院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环境资源保护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类案件,努力打造“保护、打击、修复”为一体的“生态+司法”新格局,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强优富美”新无棣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利用司法职能,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而又庄严的法槌声,滨州首例海洋公益诉讼案在无棣县法院开庭审理,胡某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渤海海域非法开采海砂8100余吨,该院裁判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并处罚金用于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该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推出一系列优秀案例,其中袁某某等3人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调解,促使被告人当庭支付生态修复费,入选中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五大典型案例”;许某某盗窃罪案入选“山东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某村委与张某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入选“省高院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近年来,该院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3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0余件。
  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惩罚与教育并举,保护与修复并重,针对责任人的不同行为能力及生态情况,探索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责任承担方式,达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律效果,起到办理一件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社会效果。
  利用协调联动,实现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
  该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10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无棣县资源保护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派驻检察,做好执法与司法程序衔接、推进公益诉讼等措施,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情况通报、培训资源共享、日常联络等制度,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综合惩处力度,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治理能力。
  为落实联动机制,2020年6月4日,揭牌成立了无棣县马谷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及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就地审理辖区内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参与并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专门召开服务环境资源保护座谈会并会签会议纪要,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诉调对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参与立法等途径,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解纷渠道解决。
  利用多种媒体,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原来还能用这种方式进行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之前都是发传单、拉横幅,普法范围没那么广泛,现在不一样了,通过新媒体的方式,随时随地就能观看,形式内容丰富,我们还爱看,法律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无棣县棣丰街道某小区业主提到环境资源普法,赞不绝口。
  该院将环境法治宣传与环境资源审判相结合,在运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制作短视频、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教育作用和引导作用。加强环保法治宣传,组织六五环境日、“送法到企业”等活动,开展法治讲堂、普法宣传等志愿活动,利用座谈交流、发放宣传彩页、巡回审判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解答法律问题,以自身行动切实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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