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惠民法院利用“执前调”执结一起小微企业案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陈逸玮报道)近日,惠民县法院坚持“暖企”“护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前调工作机制优势,执结一起双方均为小微企业的租赁合同纠纷。
  据悉,某建材公司希望租用某木业公司的房屋,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并签订《关于木业公司变压器拥有权临时变更的说明》,后因该建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租金,该木业公司向惠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惠民县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依法解除双方的《厂房租赁合同书》;建材公司支付木业公司租赁费15万元,并按每日租赁费548元支付至实际迁离之日止;建材公司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协助木业公司办理变压器过户手续。
  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木业公司于5月16日向惠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承办人刘聪聪在详细阅卷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小微企业,本着“善意助企”工作原则,决定对本案适用执前调程序。5月17日,执行法官向建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资产情况。执行法官未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名单,也未通过查封、查扣的保全方式加重建材公司运转压力。
  5月18日,执行法官前往建材公司租用的厂房实地调查,发现厂房虽大门紧闭,但建材公司生产的保温砖及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内,遂当场采取张贴封条的紧急措施,为下一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做好准备。
  5月19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络被执行的建材公司,将案件下一步可能会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告知,并了解法定代表人对于解决纠纷的态度,因被执行人在外地来惠需要报备及核酸检测,最终约定一周后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清点成册。
  5月25日,利用集中执行行动的机会,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厂房内的保温砖及生产设备进行清点、保全,仅用一上午的时间就将铁架、转托板等15项财产清点完毕,并制作财产明细清单。两公司均对清点的财产确认无异议,为下一步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奠定基础。
  为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不必要的损失、保障申请人的债权顺利实现,财产清点完毕的当天下午,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从疫情影响导致运输成本上涨、以及被执行人仍有相关销售渠道等方面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建材公司于5月26日协助申请人办理变压器过户;给予建材公司一个月时间自行处置生产的产品,所得价款交至惠民县人民法院。
  本案在疫情之下,从立案到双方达成和解仅用时9天,保障了特殊时期中小微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利益最大化,目前建材公司正在积极履行中。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