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晋鑫孙瑜报道)6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于2022年6月下旬在滨州举行,会期两天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主持会议。
会议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传达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滨州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以上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定(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草案)》;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关于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名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名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基地名单和新增立法联系点名单。
王方正、栾兴刚、郑玉梅、王庆霞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