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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团伙诈骗案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陈逸玮报道)近日,惠民县法院审结一起团伙诈骗案件,郭某、郑某等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6月初,郭某等七人多次前往惠民县各乡镇村庄,自称在惠民县城新华书店附近拥有家纺店,即将开业,为了扩大影响力到村内做宣传活动。郭某等人通过和村里老人们闲聊、免费发放自称有“保健功能”的枕头、毛毯等礼品获得村民信任,趁机推出“惊喜套餐”,村民可以用400元左右的现金购买“惊喜卡”,下午就把大家的“惊喜”送回来。多位老人购买了“惊喜卡”后,郭某等人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老人们才意识到被骗。
  惠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55名受害者钱财,涉案金额达223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该团伙多次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酌情从重处罚;能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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