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报道)6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至2021年度滨州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发布滨州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
据了解,2019年至2021年,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9856件,审结10137件。其中2019年收案2424件、结案2706件,2020年收案4028件、结案4097件,2021年收案3404件、结案3334件。全市金融案件一审平均审理天数从2019年的104.3天降至2021年的48.4天,审判速度明显加快。
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滨州法院大力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专业化金融审判组织架构,初步形成了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复合型审判队伍。在条线指导方面,聚焦争议问题和发改提指案件开展调研,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和会议纪要,回应审判实践需求,统一裁判标准。在审判实务方面,依法保护合法金融创新,合理认定金融债权利息司法保护上限,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依法规制不当金融活动,严惩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审判本职,运用司法建议预警金融风险,坚持纾困解难原则,稳妥处理受疫情灾情影响金融纠纷,扎实推进金融纠纷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
滨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恒武介绍,2020年全市金融案件收案数同比增加66.17%,2021年全市金融案件收案数同比减少15.5%。2020年金融案件收案数爆发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人还款能力减弱,导致金融违约案件多发。2021年,市场环境出现好转,金融违约有所减少,同时法院和社会各界通过赋强公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了大量金融纠纷,金融案件收案数逐渐回落。
2019年至2021年,融资租赁、票据纠纷、新类型担保等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传统金融案件仍占绝对主导地位,两类案件占据金融案件总数的93.89%。
这在一方面反映出,我市主要依靠金融机构贷款的融资格局并未改变;另一方面反映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融资需求旺盛,融资租赁、保理等非银行融资方式快速发展,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特征。但与银行相比,非银行融资方式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经营行为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滨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金花对金融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贷前审查不严,在固定证据、证明借款人身份、电子合同效力等方面存在欠缺,部分信用卡纠纷利息约定超出保护上限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金融审判工作十大案例,涉及抵押权预告登记优先受偿、金融机构“借名贷款”、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对外提供担保、银行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等具体问题以及赋强公证典型事例。
市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鹏表示,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发布给金融监管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和参考,希望滨州法院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的剖析研究,进一步统一裁判规则,防范金融风险,共同推动滨州市金融法治环境全面向好。
(相关报道见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