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惠民讯(通讯员李长爱报道)近日,惠民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阳光村居聚民心、护航乡村惠民生”乡村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坚持“阳光惠民”工作理念,围绕“党务阳光、村务阳光、财务阳光、村容阳光、村风阳光”建设目标,力争年内在每个镇街重点打造1—2个“阳光村居”。
聚力党建引领,以阳光党务为乡村振兴夯基。利用“阳光平台”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党务公开,以阳光党务引领村务、财务、资产、资源等在阳光下运行。
规范议事决策,以阳光村务为乡村振兴固本。升级“阳光平台”为村级事务数字化工作平台,将村级工程、资产资源、劳务用工、村级采购、困难救助和用章使用等村级事务在平台上进行审批、监管,实现对“微权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督,推动村级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
管住集体三资,以阳光财务为乡村振兴造血。统筹发挥线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线上“阳光平台”作用,加强村集体“三资”公开、管理使用和监督,严格执行村务卡无现金结算制度,管住集体“钱袋子”。
建设美丽乡村,以阳光村容为乡村振兴塑形。鼓励各村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增加清廉警示标语、廉政故事画等宣传内容,将村务公开栏、村内宣传墙打造成为阳光村居宣传阵地。
深化文明行动,以阳光村风为乡村振兴铸魂。组织开展家风家训教育活动,融通乡贤文化、清官廉吏等文化底蕴,做好与廉政教育结合文章,让广大群众感到廉洁就在身边、阳光随处可见,以廉促建、以廉促兴,营造“社会尚廉、人人促廉”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本次活动自6月开始,11月结束,分为启动、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惠民县通过实施“五个阳光”工程,重点打造“阳光村居”,以阳光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落实促发展,通过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村居延伸,助推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