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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扩至17个行业困难企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实习生毛颖欣报道)做好阶段性缴缓社会保险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部署,支持市场主体平稳运行、保持就业稳定的重要举措。记者在援企稳岗扩就业“22566”惠企利民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原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纺织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缓缴实施期限不超过2022年底。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原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底。
  滨州市人社部门简化办理缓缴手续,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切实减轻参保企业事务性负担。原5大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可直接在网上办事系统选择是否办理缓缴业务;其他符合缓缴条件的困难企业,可通过参保地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系统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和相关亏损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无法提供亏损证明材料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出具书面承诺书后即可办理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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