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报道)8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滨州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市组织编制了《滨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通过“一张清单管全市”,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发布会介绍,202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7月底前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8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清单,10月底前制定完善市县两级实施规范,11月底前更新调整办事指南,构建形成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市紧紧围绕市委“1+11868”工作体系,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滨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于7月29日正式出台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三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通过“一张清单管全市”,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滨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425项,涉及市直部门28个,中央、省驻滨单位12个
发布会介绍了滨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高位推动落实。为做到“一张清单管到底、清单之外无审批”,我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6月14日率先在全省出台《滨州市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伟召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并抽调全市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等领域骨干力量组建6人工作团队,牵头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相关工作。6月28日,组织召开全市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对开展市级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面开展梳理,依法依规推进。市直各主管部门参照省清单,结合“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认领填报各自事项清单,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要求,对填报事项逐一进行梳理,依法认定各事项,于7月14日汇总形成《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先后2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滨有关单位意见,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合法性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完成部门会签。7月20日通过合法性审查,对《清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425项,涉及市直部门28个,市级事项306项、县级事项67项、乡级事项2项;涉及中央、省驻滨单位12个,行政许可事项50项。
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工作保障。一是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做好对上衔接和对下指导,统筹推进本系统工作,确保上下畅通,清单事项、依据准确,清单梳理要素统一规范;二是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切实扛起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第一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高位推动、全面落实、严格执行;三是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监督问效,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我市将做好四方面工作,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合法性、权威性、准确性
发布会介绍,下一步我市将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健全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实时联动,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合法性、权威性、准确性。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一般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进行审查把关,并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情形,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予以纠正。
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
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下一步,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要求,规范线上办事服务,统一网上办事入口,优化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理深度;优化线下服务功能,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持续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审批服务业务全流程模块化改造,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