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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探索电子数据取证“滨州路径”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刘青博实习生毛颖欣


  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试点工作在滨州有序开展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下发文件,决定在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试点工作。据悉,全国获批这一试点工作资格的地市仅有2个。这意味着,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先行先试,依照规范要求,为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探寻路径、创造经验。
  那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何会选择在滨州开展这一试点工作?电子数据取证对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有什么作用?我市在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方面又取得了哪些成果?请跟随记者一探究竟。
  多方筹措组建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为执法办案插上“高科技翅膀”,标志着滨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向系统化、规范化、科技化转变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有这样一间特殊的工作室——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在这里,可以通过科技手段从电脑、手机、监控器、行车记录仪、硬盘、U盘等电子设备器材中恢复、提取、分析数据,继而生成一份份证据鉴定报告,让企图抹掉痕迹的违法人员无法辩解、无法逃避责任。
  走进实验室,映入记者眼帘的便是手机、电脑分析区内一块块竖起来的电脑显示器,以及一个个“大块头”的黑色主机箱。“建设这个实验室,是本着‘满足基本需求、分期建设’的原则推进的,这里配置了取证魔方、取证航母、网捕手、恢复大师等专业设备和软件系统,使原本复杂的取证流程变得智能化、简单化。”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劳建刚说。
  劳建刚介绍,随着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大量新兴市场主体的不断涌现,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正发生着越来越多的深度融合,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的经营资料、交易记录等信息逐渐渗透整个经营活动。因此,能否有效获取、利用电子数据挖掘案件线索、认定违法事实、确定违法程度,成为当前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所在。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强化执法办案手段、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方筹措,建成了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实验室的投入使用,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插上了“高科技翅膀”,标志着滨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向系统化、规范化、科技化转变。
  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不仅有利于破解疑难案件,对加强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如何在执法办案中发挥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讲述了一则实战案例——
  市市场监管局曾接到司法部门移送的一起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的案件,该案件主要发生在2018年至2019年,当事人的办公地点已更换多次,现场检查发现的有效证据不多。执法人员利用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设备,通过对涉案单位的电脑、U盘、手机等进行数据恢复和分析后,发现了已被当事人删除的药品代理协议、各地药品销售培训PPT等资料,找到了药品代理群,发现省级代理18个,发掘出了重要线索和证据。该案也因此由一个涉案金额5万元的案件,变成了涉及全国十余省市的大案,而实验室恢复出的相关数据资料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有力证据。目前,公安部门已落实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侦办。
  通过进一步采访,记者了解到,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不仅有利于破解疑难案件,对进一步扩展防疫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等也都能起到积极作用。如,利用电子数据可以追踪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冷鲜食品流向,及时控制问题冷冻食品,为做好疫情防控争取宝贵时间;和以往办案需扣押证据设备不同,执法人员在电子数据取证过程中可以复制证据设备中的电子数据,再带回实验室做进一步分析,并不影响证据设备的正常使用,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给相关企业带来的损失。
  截至目前,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利用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完成70余起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大大提升了相关案件的办案效率。
  我市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相关工作获得国家总局、山东省局高度评价和认可,滨州市局电子取证执法经验全省推广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非常重视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接连组织人员到杭州、厦门、泉州等地学习电子取证先进经验;围绕网络传销案件法律适用、重大案件查办技巧等,先后组织专人赴重庆、天津、杭州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学习取经,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活动。“在建设实验室过程中,我们还专门聘请设备供应商,对设备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电子档案保存等内容进行多轮培训和指导,组织执法人员考取‘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证,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电子数据取证意识和取证设备使用熟练度。”劳建刚说。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市市场监管局每年都会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通过比赛和赛后复盘助力提升实战能力。2020年11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两支队伍参加“第六届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均获得“职业组团体赛三等奖”,该局也是本次大赛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唯一的参赛队伍。2020年12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组队代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参加首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获得第10名,并摘得团体优秀奖。在2022年7月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中,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张学明、苗强代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参赛,取得全国团体第三名的优异成绩。
  在全面加强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建设方面,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取得初步成效。该局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电子数据收集提取与审核认定暂行规定》,对市场监管领域电子现场勘察取证、网络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审核判定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提供了详细的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获得了国家总局、省局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滨州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子取证执法现场观摩会,在全省推广滨州市局电子取证执法经验。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劳建刚表示,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试点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加大执法办案中电子数据取证的工作力度,对查办中的案件积极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学习,不断开展交流研讨,持续总结归纳、规范提升,力争为全国市场监管基层执法和电子取证提供“滨州路径”。
  ▲滨州执法队员在全国比赛中取得佳绩,电子数据取证能力进一步提升。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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