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晋鑫孙瑜报道)8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通过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滨州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滨州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滨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滨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了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情况调研报告、全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全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有关初审意见等。
宋永祥指出,要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滨州落地落实。对市委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度、研究、决策,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宋永祥强调,要坚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自觉从民心上考量立法内容,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使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与广度,拓宽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健全重要法规草案征求全体代表意见机制。
宋永祥指出,要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精准选择立法项目,合理安排立法时序,切实把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的事项纳入立法计划中。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发挥专业优势,做深做精做细审议审查工作。要通过联系代表、咨询专家等方式,开展项目调研,收集意见建议,提升审议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副主任王方正、栾兴刚、郑玉梅、王庆霞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郝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