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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服务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
——就《滨州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访中共滨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滨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扈献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燕垒
  近日,我市出台了《滨州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这是审计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性文件,将对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发挥重要作用。中共滨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滨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扈献民就办法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办法》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扈献民:《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投资审计工作在新时代的迫切需要。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高度重视稳投资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近年来,稳投资作为“六稳”的重要内容、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举措,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对投资领域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资金落实落地情况的审计力度,重点揭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管理不规范、违规审批用地用能等问题,是投资审计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审计法修改对投资审计监督职责提出新要求。2019年,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国务院颁布了《政府投资条例》。这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为我们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1月新实施的《审计法》,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审计监督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我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快速增长。2021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3%,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民健康文化中心、黄河植物园及高铁、港口、医院等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等全面实施或投入使用。要求投资审计工作主动服从服务大局,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适应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新形势,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强化监督”的思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记者:《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扈献民:为贯彻落实国家审计署对政府投资工作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滨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台制定了本《办法》。
  记者:《办法》出台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扈献民:《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细化了投资审计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路径,旨在更好监督服务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服务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记者:《办法》内容的主要体现是什么?
  扈献民:一是界定了投资审计范围。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办法》对投资审计的范围进行了充实和调整,除政府投资和以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外,增加了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的监督,以及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PPP项目)的其他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二是确定了投资审计内容。《办法》对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包括:(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情况,(2)项目决策情况,(3)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4)项目建设管理情况,(5)项目用地的取得和土地利用及征地拆迁情况,(6)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7)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8)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9)概(预)算编制、财政预算评审(招标控制价)、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10)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环节的履行情况,以及上述环节资金真实、合法、有效性情况,(11)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12)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验收情况,(13)建设项目运营、绩效情况,(14)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共计十四项内容。
  三是对投资审计人员提出新要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复杂且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缺少擅长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决算审核方面的复合型专业审计技术人员。为此,《办法》提出:一是加大对现有的投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培训;二是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参与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以多元化的人员结构,有效解决审计全覆盖与投资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四是有效防范投资审计风险。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大量聘用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其出具的项目审计结算报告可能存在风险隐患。《办法》增加了对中介机构审计结算报告的复核,同时对审计人员廉洁从审、防范廉政风险做出相应要求。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细化研究出台对中介机构及人员参与投资审计的考核管理方法,并借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信用平台,进一步规范我市中介机构市场。
  记者:如何保证《办法》得到落实?
  扈献民:审计部门将根据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形势发展,持续跟踪关注《办法》的运行落实过程,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确保投资审计监督权的充分发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行为,推动我市投资审计工作更加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政府和公共投资的关键作用。
  突出重点,聚焦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我市将以重大建设项目为抓手,积极做好研究型审计工作,一方面以项目为起点向下关注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投资绩效;另一方面从项目溯源向上关注项目背景、规划的执行、投资政策等的贯彻落实情况。在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中,进一步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投资决策、工程项目结(决)算、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绩效11个重点方面全面履职尽责,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划、计划如期建设,切实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突出特色,把资金跟到底。我市将进一步突出投资审计监督的特点特色进行探索,针对现存的问题,在精、细、深上下功夫,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以概算、合同、基建财务制度和实际投资完成为依据,打开概算、打开合同、打开财务账,切实为政府节约投资。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揭示投资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运行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隐患,以及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注重反映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审计向纵深发展。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建立健全项目从审批立项到建设管理到投入运营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制,有序、高效开展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管理。做好投资审计人员的遴选、培训和聘用工作,把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同时,加大现有投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培训力度,更好地适应投资审计新形势新要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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