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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发放600万元汽车消费券
其中,9月28日上午发放100万元,10月上旬发放500万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淑霞通讯员王政雷报道)记者从滨州市商务局获悉,为有效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我市近期将发放总额达600万元的汽车专项消费券。其中,9月28日上午9时发放消费券100万元,10月上旬发放消费券500万元。
  9月28日投放汽车消费券三种共525张,到店购车可直接核减
  据悉,9月28日投放汽车消费券总计525张,总金额100万元。其中1000元消费券150张(刷卡支付满3万元使用),2000元消费券275张(刷卡支付满10万元使用),3000元消费券100张(刷卡支付满20万元使用)。
  此次投放的消费券无需抢券,消费者到店购车,使用卡号62开头的银联卡按照相应的满减政策刷卡支付即享。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每辆车仅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该消费券有效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可用于购置新能源及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可与县市区到店立减的汽车消费券同时享用,可与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用。购车后请消费者及时在活动商家登记购车信息。
  10月上旬通过云闪付App,以消费者申领方式发放汽车消费券
  记者了解到,10月上旬我市还将通过云闪付App,以消费者申领方式发放500万元汽车消费券。
  2022年8月至12月,个人消费者在滨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汽车(非营运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应为8月1日及以后),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可进行申领。
  此次发放的汽车消费券分为三类: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消费券申领端口将于10月上旬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定位至滨州,搜索“2022年山东省政府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选择“滨州市”-“8至12月份滨州市汽车消费券”,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材料。
  消费者成功上传车辆资料,初审、复审通过后,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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