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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两个阶段性目标
  第一个阶段目标是:到2025年,我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实现翻番,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以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
  第二个阶段目标是:到2035年,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关键性指标处于全省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建成知识产权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强市。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通讯员臧玉希李娜报道)10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9月3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质量引领、高效运用、协同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提供知识产权支撑,为建设产教融合型、实业创新型“双型”城市贡献力量。《实施意见》确定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两个阶段性目标。第一个阶段目标是:到2025年,我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实现翻番,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以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第二个阶段目标是:到2035年,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关键性指标处于全省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建成知识产权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强市。
  《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建设“四个体系”、强化“一个支撑”、营造“一个环境”的重点任务。
  建设科学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效能,着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及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实现与国家、省相关政策衔接协同。深入推动滨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建设,争创更多试点示范项目。
  建设严格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推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市际执法协作,争创中国(滨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在“四新”领域、“十强”产业、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工作站,推进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建设提质增量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大力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加大区域优势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鼓励企业研发形成核心技术专利群。持续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和商标海外布局,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拓宽版权作品国际合作与宣传渠道,推动我市作品“走出去”。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行动,将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建设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创新主体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快专利技术向小微企业转让许可,助力“双升”战略实施。丰富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在重点区域、园区建设一批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网点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严厉打击非法代理行为,大力培育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营造知识产权健康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效果。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做好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实施意见》的发布,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间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依据遵循,全力推动了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工作的落实,汇聚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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