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第二届“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证书颁发仪式,50名同志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其中,博兴县人民法院法官舒志喜名列其中。
舒志喜现任博兴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管办主任、一级法官,曾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是全市法院首届“四有法官”。
近三年来,舒志喜办理各类民商案件370余件;起草《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相关意见》,从文书格式、诉求认定等方面进行有效规范;组织发改案件评析,形成评析报告,成为干警学习的“错题集”“资源库”;起草《关于推广适用“一周内开庭”的工作意见》,有效提高了民商事审判效率;起草《业绩考核暨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对规范提升各项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2019年以来,舒志喜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参与起草年终总结、人大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报告等综合工作材料130余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各类调研报告20余篇;起草《关于统一民事类案裁判标准的规定》、“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方案等审判管理文件;积极开展舆论宣传,针对扫黑除恶、营商环境、扫毒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宣传,及时报道法院工作信息。
自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舒志喜每年都撰写论文,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活动,多次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其中,《陪审制度中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分析》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七人合议庭中事实审与法律审区分规则分析》获得全国优秀奖、省三等奖、市一等奖;《基层法院“三位一体”法官养成机制分析》获省级优秀奖;《基层法院业绩考核与奖金分配一体化设计分析》获省级优秀奖;积极引导青年干警从事理论研究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博兴县法院连续四年获得“理论研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