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于俊芬:
从青丝到白发为重症丈夫、生病公婆撑起家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

  于俊芬,无棣县棣丰街道佘家村村民,获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称号。
  1985年冬,21岁的于俊芬嫁给邻村青年佘崇合。新婚美好、家庭和谐的好日子刚刚开始不久,就被病魔终结了。她的新婚丈夫得了脑垂体瘤,脑瘤增长压迫神经组织,导致视力问题,如果不及时进行手术,将陷入失明的境地。当时,她的公公身体残疾,婆婆大脑有问题,无法料理家务,本就贫苦不堪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1986年正月初六,于俊芬拖着已怀孕的身体,兜里揣着求亲告友多方筹措的2万多元钱,带着丈夫到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做手术。然而手术后奇迹没有出现,脑瘤继续增大,无奈之下,1987年腊月再次手术,又花费了手术费4万多元。
  在上世纪80年代,“万元户”都十分少见,但于俊芬为这个家庭已经陷入了高额债务的泥潭中。更糟糕的是,术后她丈夫的病情仍继续恶化,出现了失明、语言障碍、不能自理等症状。
  于俊芬从此陷入了孤苦无依的境地,家里有卧病在床的丈夫,腿有残疾的公公,神志不清的婆婆,嗷嗷待哺的儿子;家外五口人的土地,需要她独自一人去夏种秋收。麦收的时候,她为了抢收,兜里揣着西红柿和黄瓜,饿了就凑合着对付一口。白天干不完,夜里继续干。三十多岁时已累了一身的病,娘家人心疼,劝她改嫁。她泪流满面地说:“我走了,他们怎么办?都得等死啊!俺的孩子不能没有家啊。”在烈日下、严冬里,她累了,连一个可以靠一靠的肩膀都没有,独自扛起了所有重担。
  更艰难的还有贫穷,有一年夏天,于俊芬在街头看到儿子用无比渴望的眼神盯着小伙伴吃冰棍,那时的冰棍才一毛五分钱一根,但她儿子却从来没有吃过,因为买不起。儿子的眼神刺痛了这位母亲的心,回到家于俊芬蒙着被子大哭了一场,觉得太对不住儿子了。
  她也会有难受心酸的时候:看到邻居家崭新的高大房舍,回望自己家的低矮泥房,院子里还有倒塌的偏房废墟;看到街上越来越多的摩托车和汽车,她家的自行车还是远房的大爷资助给孩子上学时用的;看到同龄女人整洁漂亮的穿衣打扮,再看着自己穿着邻里乡亲过季替换下来的衣裤袜……她虽痛楚,但依然坚守着这个贫苦的家。她对家人的爱和责任,让她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守。她在,家在,爱在,这个残垣断壁的家里,才有热气腾腾的饭菜。
  2018年4月,丈夫佘崇合去世。如今,于俊芬和儿子、儿媳、孙子、孙女生活在一起。平时儿子、儿媳在附近打工,于俊芬就在家照顾8岁的孙子和1岁多的孙女。善良的于俊芬对现在的生活感到无比的感恩、知足和幸福。
  2017年7月,于俊芬登上中央文明办发布的“中国好人榜”,2017年5月获山东省文明办授予的“山东好人之星”,2017年,被滨州市妇联授予“滨州市好媳妇”称号。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