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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吉虎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滨州实践”
   
  12月29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吉虎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2年主要工作
  郝吉虎说,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抓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首要政治任务。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打造“过程党建”人大品牌为引领,聚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向前。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落实市委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在知爱建”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市委“1+11868”工作体系,形成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和2022年“一要点三计划”,全面完成市委赋予的疫情防控、“1+5+N”产业链帮包等重点任务。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担起新一届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争创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典范,着力打造地方人大工作“滨州样板”。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实行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践一批新的“滨州人大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肯定推广。一年来,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7次,作出决议决定11项,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2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视察调研14项、专题询问1次,立法2件、修订法规3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0余人次,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注重质效并举,强化平台支撑,聚力推动地方立法走在前、开新局
  不断完善全链条立法体系,以基层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服务基地+咨询专家”为支撑,着力提升立法能力水平,彰显了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滨州特色。
  有效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供给。开展《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有效践行“四水四定”原则,推动落实《黄河保护法》。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有效构建立法工作全链条规范。编制出台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修订《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供热条例》《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入落实“四入”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有效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新增立法联系点15处。修订《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新选聘立法咨询专家30名。建立立法意见采纳激励机制。有效提升备案审查专业化水平。创新设立备案审查服务基地8家,遴选备案审查咨询专家30名。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修订《备案审查办法》,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与市委、市政府备案审查机构建立联系机制。
  注重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聚力推动监督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坚持以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所急所盼为落脚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精准推动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标本兼治,同时出台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有效彰显人大监督的权威和实效。
  紧扣发展重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高质量发展成效。强化重大项目引擎带动,推动产业链加快集聚发展。推动加快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变。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开展知识产权“三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挖掘滨州独特文化资源。紧扣民生热点,推动改善人民福祉。助推城市建设提质,以点带面推动民生实事全面落地。促进提升城市泄洪排涝、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功能,全方位推动打造美丽宜居城市。助力打造有滨州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滨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向好。紧扣法治难点,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提高诉讼服务质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注重代表作用,强化服务保障,聚力推动代表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探索形成了“1+N”代表工作滨州模式,促进代表充分发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作用,全国人大《人大资讯》予以印发推广。
  着力完善“双联”工作机制。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和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推动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做好议案建议工作。修订《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组织开展重点建议办理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方式。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累计收到代表议案2件、建议20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着力强化代表服务保障。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两期,帮助代表快速提升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制定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推动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务实精准。认真组织全国、省、市代表开展跨选举单位调研,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建言献策活动。
  注重自我革命,强化制度更新,聚力推动自身建设走在前、开新局
  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个机关”的重大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着力保障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系统打造过程党建品牌。层层抓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造党建+专业型党支部、代表联络站、红色教育基地三个平台。创新绘制全市人大党建红色地图,积极开展“红色地图”打卡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建联盟机制,推动“过程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认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紧抓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系统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章21项,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机关运行效能实现新提升;加强人大智库建设,着力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滨州故事。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1+838”工作格局,聚焦“品质之求、精明之路、担当之行”,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滨州实践”,加快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答卷。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深化党建过程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
  聚焦中心任务,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围绕落实黄河战略实施,推动“八大品质”提升,对接八项重点工作落实,助力十大攻坚突破行动,突出产业链提档升级、“四水四定”等重点领域,精细选题、精准发力,扎实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凝聚“一府一委两院”合力。不断创新监督机制,着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对问题整改、审议意见办理“再监督”,确保一督到底。选择重点议题开展三级联动监督,着力增强监督整体实效。
  坚持人民至上,加快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生实事作为监督重点,同时聚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精准发力,推动普惠性民生改善。全面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深化“双联”,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建议提出前沟通指导,探索推行重点建议市级领导领办等机制,着力保障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深入实施畅通社情民意强化工作监督的意见,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注重治理效能,系统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围绕城市景观风貌保护、社会心理服务做好“小快灵”立法,着力打造立法精品,同时开展市域社会治理促进、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立法调研。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推进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服务基地提质增效,提升专业立法能力。有序开展立法后评估,推动法规正确实施,深入落实“四入”工作机制。聚焦影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深入监督,助力提升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立足强基固本,全面创树“四个机关”标杆。不断创新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在知爱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打造对党忠诚、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保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持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大基层创新案例总结推广,强化市县乡人大联动配合,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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