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医保局以“四好工作法”凝聚全系统合力,高质量完成2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事项,率先全面完成21项“12197”民生实事,顺利推进5项国家试点、6项省级试点,3项工作全国领先。
坚守第一方阵,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医保待遇持续提高。职工普通门诊医药费年度限额提高至3000元,位居全省第1位;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65%,提前达到“十四五”最高标准;女职工生育3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特殊病种覆盖更广。戈谢病、法布雷病、庞贝氏病3种罕见病特药纳入医保报销;尿毒症血液透析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职工长护保险扩围提质。惠及失能失智人员3856人,支付93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启动职工长护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多层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指导推行定制型商业补充保险“滨州医惠保”,实际赔付支出4782万元,赔付率居全省第3位。
强化改革攻坚,医药负担有效降低。DIP付费改革被评为全国“优秀”试点城市。全市17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次均个人负担降低197元。药品耗材集采走在前列。365种药品和冠脉支架等高值耗材集采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地,平均降价60%以上;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7个县市区有207家药店可买到36种常用集采药品。创新实施价格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468项,新增85项。开发药品价格公示程序,实现50种常用药品价格网上公示。
聚焦优化服务,经办流程便民高效。率先建成“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异地报销更加方便。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联报销,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一卡通行”,23项医保经办业务实现“全市通办”。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率先搭建“医保网上购药药店送药到家”“互联网医院+慢病管理”“24小时医保智慧云药柜”三架马车。
守牢发展底线,持续强化基金监管。深入开展医保基金执法检查。实施自查自纠专项行动,244家医药机构主动退回基金251.12万元。现场检查医药机构3094家,收回资金2300.94万元,行政罚款93.78万元。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整治。突出居民门诊医保待遇落实、诊疗行为规范等5项重点,追回违规基金22.5万元。
突出担当作为,主动服务社会发展。持续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累计支出医保基金4.35亿元。强化核酸和抗原检测费用保障。推进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对8类帮扶对象实行按比例资助参保、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医疗救助托底等措施。助推医康养产业发展。率先出台“治疗性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政策,初步形成“一张床医康养”模式。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集中推进15种中医优势病种和27种“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持中医措施。